高危人流: 高危人流是指某些妊娠人群由于本身具有一些生殖器官功能障碍和全身性疾病,从而增加了妊娠的风险,导致妊娠危险和难度增加,有较高的死亡率。能够满足高危人流需要满足妊娠时年龄小于20岁或者大于50岁,在半年内有过终止妊娠病史一年内有过一次或一次以上人工流产史,子宫功能尚未完全恢复。
威宁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38年,由贵州省卫生委员会派员建立,原名“威宁县卫生所”,几经变更,1956年12月正式命名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