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自2022年4月7日起,闽东医院正式运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收费处将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改为提供电子票据。患者结算后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取得电子票据。
方式1:持医保卡/就诊卡到门急诊综合大楼一层自助机处打印电子票据。
方式2:用微信“扫一扫”结算凭条上的二维码查看电子票据,并且将电子票据放入微信卡包。
方式3:关注“宁德市闽东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电子发票”查看医疗电子票据。
方式4: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登入福建财政厅官网(http://czt.fujian.gov.cn),通过结算凭条上提供的票据代码、票据号码、校验码查验、下载电子票据。
温馨提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单位财务收支、会计核算以及费用报销的原始凭证。
总编辑:刘昌明林成寿
执行编辑:詹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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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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