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抗癌协会肿瘤临床化疗专业委员会牵头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实体肿瘤患者防护和诊治管理相关问题中国专家共识(2022版)》。
专家共识1
实体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感染后的重症率及死亡率均高于正常人群,更需疫苗防护(证据等级:Ⅰ级,推荐级别:强推荐)。
简单说,正常情况下肿瘤患者应该打疫苗,因为感染了更麻烦。
专家共识2
实体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疫苗接种安全有效,在综合评价患者身体状态、免疫功能及病情后,
应鼓励患者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建议足量、足疗程、按照推荐剂量和剂次完成
(证据等级:Ⅰ级,推荐级别:强推荐)。
在没有特殊急症的情况下,肿瘤患者应该常规打,正常剂量打,打疫苗本身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确切的。
专家共识3
不同类型抗肿瘤治疗期间实体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疫苗接种时机(证据等级:Ⅱ级,推荐级别:弱推荐)。
1.接受手术的肿瘤患者
,
打疫苗时间可以放在术前1周以前或术后身体恢复后酌情择期安排疫苗接种。
2.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
,
应至少在化疗前2周或化疗结束后1~2周进行疫苗接种。
3.接受放疗的肿瘤患者,
短程放疗的患者可待疗程结束后再行接种疫苗,考虑到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并结合患者的接种意愿,也可在放疗的任何阶段进行疫苗接种。
4.接受内分泌、靶向治疗的肿瘤患者,
建议经评估后接种新冠疫苗。评估重点在于身体综合状况,有无特殊急症和药物副作用的强弱等。
5.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肿瘤患者,
原文提到:使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肿瘤患者中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具有短期安全性,但需要更多研究数据支撑,且其长期安全性有待进一步观察。
6.参加临床试验的肿瘤患者,
根据临床试验的具体方案要求,咨询临床项目组。
专家共识4
针对不同瘤种及其治疗目标,提出治疗优先级的建议,充分利用日间诊疗、网络问诊、门诊访视等资源,优化管理流程,维持总体疗效,降低肿瘤患者新冠病毒感染风险(证据等级:Ⅰ级,推荐级别:强推荐)。
把线上问诊、门诊、住院治疗等有机结合,优先安排治疗,优先在有诊疗能力的医院就近处理,尽可能减少新冠病毒感染的暴露风险。
专家共识5
新冠毒感染的肿瘤患者在相关症状完全缓解、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连续2次,间隔24h),可考虑重启抗肿瘤治疗。建议对患者进行个体化讨论,充分评估抗肿瘤治疗指征、治疗目标以及治疗耐受性等因素(证据等级:Ⅱ级,推荐级别:强推荐)。
肿瘤患者自新冠病毒感染感染相关症状完全恢复后可考虑重启治疗,且治疗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达到阴性(连续2次,间隔24h)后考虑重启治疗。
专家共识6
新冠病毒感染痊愈后的肿瘤患者重启抗肿瘤治疗应根据患者状态、疾病分期、治疗目标调整治疗策略,旨在于减少抗肿瘤治疗相关并发症,降低治疗相关脏器不良反应,缩短住院时间和避免非预期住院(证据等级:Ⅱ级,推荐级别:强推荐)。
对症状消失、无并发症患者在新冠痊愈后重启治疗总体上是安全的,应尽可能恢复符合治疗条件患者的抗肿瘤治疗,
必要时根据患者情况进行治疗方案调整,如减量和调整治疗方案。
专家共识7
新冠病毒感染痊愈后的肿瘤患者重启抗肿瘤治疗,在肿瘤本身相关并发症或治疗相关不良反应处理通用原则基础上,适当加强一级预防处理措施,减少上述情况导致的非预期就医需求(证据等级:Ⅰ级,推荐级别:强推荐)。
新冠病毒感染痊愈后的肿瘤患者,应增加预防性处理措施,尽量减少患者因抗肿瘤治疗产生的相关副作用而额外产生住院或就医的需求。
总之,肿瘤患者在没有特殊急症的情况下,可以打疫苗,常规剂量,选择合适的时间节点进行疫苗接种;
无论之前是否接种过疫苗,都要做好防护工作,尽可能减少新冠病毒的暴露风险;感染过新冠病毒痊愈的肿瘤患者,可以酌情恢复治疗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实体肿瘤患者防护和诊治管理相关问题中国专家共识(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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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肿瘤医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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